吉安市螺灘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監理二次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安市螺灘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吉安市螺灘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監理二次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安市境內。
2.2 計劃工期:約438日歷天。
2.3 標段劃分:本次施工監理標招標金額為17.4萬元,劃為1個施工監理標。
2.4 招標內容:本工程的施工監理招標。
2.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證書;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2)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 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4) 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崗位證書(水利專業);
(5) 擬上崗監理人員中均應具有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監理員上崗證書;
(6)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信用登記手續;
(7)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8) 其他要求:(一)至(五)條投標人均需提供相關原件。
(9) 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制(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其投標報價將不進入B值計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施工監理標招標文件獲取
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監理招標的投標者,請于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江西方正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下載招標文件并按招標文件要求匯入保證金。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施工監理標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 28日9時30分,投標文件數量為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開標地點為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施工監理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及出席開標會,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表內容),未按要求出席開標會或未提供上述必須出席開標會有關人員有效證件原件的投標人,視為其放棄投標,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按無效標處理,不進入資格審查。本項目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在開標會結束前不能離場。
7. 有關說明
7.1有關本次施工監理招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江西方正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 本次施工監理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采取評標委員會負責制。評標委員會由5名評標專家組成,在開標前24小時內,采用自動語音系統自省綜合評標專家庫中產生。
7.3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中的類似工程指投標人在近10年內(2005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招標控制價60%且有與招標工程(主體工程)相類似的土石壩、堤防、灌渠工程。
7.4 投標人應按要求將投標保證金從企業基本賬戶匯入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指定的投標保證金收款賬戶內。
7.5根據贛水建管字[2013]239號有關規定,投標申請人或投標人自行到地檢察機關申請對本單位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監理標為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查詢結果有效時間為本項目公告發出后),并于開標現場查驗原件時將查詢結果原件遞交給招標人。如在開標現場未提交原件按無效標處理。
7.6本項目評標全過程由吉安市水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進行監督、監察。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將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江西省招標投標網、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江西方正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吉安市螺灘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程項目部
地 址:吉安市螺灘水利水電管理局
聯 系 人:裴女士
電 話:18970683627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方正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綠茵路500號豐和都會3棟1201、1202室
聯 系 人:劉先生
電 話:18679668341
監 督 單 位:吉安市水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監 督 電 話:0796-822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