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梅江防洪工程(一期)施工招標文件的補遺二
編號:002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本項目招標文件,招標人發布補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應及時查看。該補遺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凡是招標文件與本補遺不一致的以本補遺為準。投標人出席開標會簽到視為確認收到本補遺。具體內容如下:
1、本項目施工清單已更新,施工預算包括規費及稅金。
2、本項目水利清單及市政清單都不需要提供單價分析表。
3、“外埠來贛市政施工單位還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手續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上內容指聯合體中外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具備的條件。
4、同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含一級)資質的雙資質的施工企業只需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相關登記手續且擬投入水利水電工程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
5、原招標文件中,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中的“3、中標單位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應向代理公司繳納招標代理費”修改為:“3、中標單位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應向寧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繳納招標代理費”。
6、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招標內容未發生實質性變化。
7、請各潛在投標人重新下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標文件,未按要求制作的投標單位后果自行負責。
寧都縣梅江防洪堤工程建設項目部
2017年4月11日